114年台灣菸酒公司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
考試日程表
考試地點
設置臺北、臺中、高雄考區;請詳閱應試說明及測驗入場通知書上所載之相關測驗規範。
報考方式
設置臺北、臺中、高雄考區;請詳閱應試說明及測驗入場通知書上所載之相關測驗規範。
考試類科、考試與缺額
壹、各類別測驗科目、報名資格、證照條件、工作內容(輪班狀況)、錄取名額如下表:
一、各類別測驗科目、報名資格、證照條件、工作內容(輪班狀況)、錄取名額如下表:
共同科目:國文(論文)、
英文 10% 書籍 / 課程
(一)從業職員
甄試類別 |
專業科目 |
|
電子商務 |
1.行銷管理
2.電子商務 |
|
行銷企劃
|
1.行銷管理
2.消費者行為 |
|
廣告企劃 |
1.行銷管理個案分析
2.品牌經營策略 |
|
物流管理 |
1.物流管理
2.運輸與倉儲管理 |
|
物料管理 |
1.物流管理
2.運輸與倉儲管理 |
|
國際貿易 |
1.國際貿易實務
2.商用英文 |
|
企業管理 |
1.企業管理
2.經濟學 |
|
電子電機 |
1.自動控制
2.電子學及電力系統(含電路學) |
|
機械 |
1.自動控制
2.機械設計 |
|
農化食品 |
1.生物化學(含微生物學)
2.食品化學(含食品加工、食品營養) |
|
職業安全
衛生管理 |
1.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及計畫管理
2.安全工程 |
|
建築工程 |
1.建築結構系統、建築構造施工
2.建築設計與建築法規 |
|
地政 |
1.都市計畫法與土地法相關法規
2.土地開發利用及投資分析 |
|
事務管理 |
1.事務管理
2.政府採購法 |
|
政風 |
1.行政法概要、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
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、政府採購法
2.刑法概要、民法概要、刑事訴訟法概要 |
|
事務管理 |
1.事務管理
2.政府採購法 |
|
人力資源管理 |
1.企業管理
2.人力資源管理
(含勞動基準法暨施行細則) |
|
(二)從業評價職位人員
甄試類別 |
專業科目 |
|
訪銷推廣
|
1.企業管理概要
2.行銷管理學概要 |
|
營業 |
1.行銷英文
2.行銷管理學概要 |
|
印刷技術 |
1.印刷設計
2.印刷適性 |
|
儲運 |
1.倉儲管理概要
2.作業(含運輸)安全概要 |
|
食品化工 |
1.食品加工
2.食品化學與分析 |
|
化工 |
1.普通化學
2.化工機械 |
|
|
1.電子學
2.電機機械 |
|
|
1.電子學
2自動控制 |
|
|
1.機械概論
2.機械力學 |
|
|
1.環保法規
2.環工概要、環境水質標準檢驗方法 |
|
|
1.機械材料
2.工程力學 |
|
木工 |
1.基礎木工大意
2.木工實務大意 |
|
水電 |
1.基本電學大意與電工機械大意
2.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、配管裝修
、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 |
|
事務管理 |
1.企業管理概要
2.事務管理 |
|
|
1.企業管理概要
2.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|
|
訪銷推廣
(用人在地化) |
1.企業管理概要
2.行銷管理學概要 |
|
|
1.電子學
2.電機機械 |
|
電子電機
(用人在地化) |
1.電子學
2.自動控制 |
|
機械
(用人在地化) |
1.機械概論
2.機械力學 |
|
鍋爐
(用人在地化) |
1.機械材料
2.工程力學 |
|
營業
(用人在地化) |
1.行銷英文
2.行銷管理學概要 |
|
儲運
(用人在地化) |
1.倉儲管理概要
2.作業(含運輸)安全概要 |
|
|
1.機械概論
2.機械力學 |
|
事務管理
(用人在地化) |
1.企業管理概要
2.事務管理 |
|
貳、待遇(參考)
一、本甄試進用人員基本薪資如下(以新臺幣計算):
(一)從業職員:
1.到職第一年(含實習期間),比照該公司從業人員第 2 職等本薪 3 級支薪(目前月支薪約 3 萬 9 仟餘元)。
2.到職第二年(係指已取得 1 年年終成績考核之次年),比照該公司從業人員第 2 職等本薪 4 級支薪(目前月支薪約 4 萬 1 仟餘元)。
3.第三年以後之升等調派依該公司人事規章規定辦理。
4.相關工作經歷不再提敘。
(二)從業評價職位人員-食品化工(二)、製瓶(二):
1.到職第一年(含實習期間),比照該公司第 1 職等本薪 6 級支薪(目前月支薪約 3 萬 7 仟餘元)。
2.到職第二年(係指已取得 1 年年終成績考核之次年),比照該公司從業人員第 1 職 等本薪 7 級支薪(目前月支薪約 3 萬 9 仟餘元)。
3.第三年以後之升等調派依該公司人事規章規定辦理。
4.相關工作經歷不再提敘。
(三)從業評價職位人員-製瓶(三):
1.到職第一年(含實習期間),比照該公司第 1 職等年功薪 1 級支薪(目前月支薪約 4 萬 1 仟餘元)。
2.到職第二年(係指已取得 1 年年終成績考核之次年),比照該公司從業人員第 1 職 等年功薪 2 級支薪(目前月支薪約 4 萬 3 仟餘元)。
3.第三年以後之升等調派依該公司人事規章規定辦理。
4.相關工作經歷不再提敘。
(四)從業評價職位人員:
1.到職第一年(含實習期間),比照該公司第 1 職等本薪 4 級(目前月支薪約 3 萬 4 仟餘元)。
2.到職第二年(係指已取得 1 年年終成績考核之次年),比照該公司從業人員第 1 職等本薪 5 級支薪(目前月支薪約 3 萬 5 仟餘元)。
3.第三年以後之升等調派依該公司人事規章規定辦理。
4.相關工作經歷不再提敘。
二、以上所列到職服務期間係指該年已具參加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為限(該年連續 1 月至 12 月均在職,即具有參加該年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)。
三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福利制度完善,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。
四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營事業機構,進用人員如為支領月退休金或退休俸(退除給與)之退休(伍)軍公教人員,有符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77 條、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 34 條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77 條等停止領受相關規定者,自到任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。
資料來源:金研院